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高级法院和市公安局等8部门和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整合反渎职侵权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
《通知》指出,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定期分析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形势,提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和查办案件重点;协调解决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专案调查和检查督促;研究完善和落实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相关机制建设措施,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平安重庆建设考核;指导、督促各区县建立相应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网络;承办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需要通过联席会议落实的其它事项。
《通知》规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一是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会议通知,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也可适时分片、分类、分系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二是会议研究问题应充分酝酿、共同协商,遇重大问题意见不一致时,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协调解决。三是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纪要在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后,由召集人签发,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四是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反渎职侵权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